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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潞城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17       大    中    小      来源:

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潞城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潞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7日

  潞城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

  “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2017年冬季清洁取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7〕5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和翟店镇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

  二、工作目标

  加快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长治市下达的2个乡镇(办事处)21个村(社区)8649户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程任务。

  三、实施区域

  2017年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和翟店镇。其中,潞华办事处8个村(社区)2494户、翟店镇13个村6155户。

  四、任务分工

  (一)“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

  集中供热改造依托全市热电联产、热力网扩建工程覆盖实施区域,实现沿线居民能接尽接,主要涉及我市潞华办事处6个社区941户,其中:东街183户、南街81户、西街238户、北街175户、古南关80户、白鹤观184户。市住建局负责制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详细实施方案。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潞华办事处

  责任单位: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潞城华润燃气公司负责实施我市“以气代煤”供热改造工程,本着“气源充足、就近接入”的原则,实施2个乡镇(办事处)18个村7668户“以气代煤”供热改造,其中潞华办事处5个社区1553户,北街175户、古南关391户、白鹤观235户、三官阁470户、瓦窑头282户;翟店镇13个村6155户,崇道459户、贾村904户、东天贡295户、南舍435户、北舍570户、翟店802户、小天贡129户、郭村377户、羌城992户、寨上147户、南天贡594户、西天贡367户、河移84户。“以气代煤”供热改造采用管道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和压缩天然气(CNG)为辅,最终实现“以气代煤”管网全覆盖。改造方式以单户取暖为主.可同时实现取暖、炊事,供暖设备采用壁挂炉的方式进行。市发改局负责制定“以气代煤”供热改造详细实施方案。

  牵头部门: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潞城华润燃气公司

  (三)主城区商户改造

  主城区范围内无法接入集中供热的商铺,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替代方法采取就近接入的原则,热电联产或天然气能源改造,加快主城区商户改造步伐。

  牵头部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潞华办事处、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潞城华润燃气公司

  (四)划定“禁煤区”

  划定“禁煤区”:东至天脊社区东一、二区,南至邯长铁路,西至207国道与309国道连接线,北至北华街、浅水湾小区,禁煤区内禁止使用燃煤,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潞华办事处

  五、补贴政策

  (一)“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

  潞华办事处负责中心城区供热配套管网工程的协调工作,负责供热管网工程的青赔、占地、拆迁费用。

  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负责将管道敷设至各村(社区)口,潞华办事处负责将管道敷设至居民院外,供热改造费用以居民房屋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计算,每户最多补贴200平方米,居民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以实际面积算,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供热改造费用依法依规办理,初步按长治市、我市、居民4:3:3的比例分担。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贫困户及学校、养老机构(光荣院、敬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改造费由长治市、我市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负责燃气管网敷设的青赔、占地及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潞城华润燃气公司负责管网工程具体实施。

  按照“改造政府补贴,不足用户补齐”的原则,居民燃气管网配套费用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长治市、我市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居民燃气取暖设备费用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长治市、我市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

  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燃气费用最高不超过2400元,长治市、我市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补贴政策暂定为三年,棚改区自实施拆迁之日起,不再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贫困户及学校、养老机构(光荣院、敬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单位集体用户,改造费由长治市、我市两级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决定成立潞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作领导组(具体见附件)。领导组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作用。各牵头部门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6月中旬前出台详细的工作方案,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加大工作力度。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抓好建设费用补贴资金全口径、全方位测算工作,协调配合相关乡镇政府、办事处推进工程建设,加快工程进度。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要科学谋划,制定精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9月底前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供电、供热、燃气等公司要全力配合、倒排工期、精心施工,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

  (三)争取政策支持。市发改局、市经信局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优惠政策,推进农村实现“以气代煤”取消阶梯气价。实现低进低出,最大限度降低用户取暖价格。

  (四)做好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统筹各类可用于支持“热电联产”“以气代煤”的项目资金,制定相应的支持办法,将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列入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补助资金。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PPP、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全力保障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资金需求。

  (五)强化效果监管。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运行的持续监督检查,对通过验收、实现清洁取暖的农户,在实施改造后、领取补贴资金前须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宅院内一经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取消其相关补贴,将原燃煤采暖设施彻底拆除,存煤彻底清空,坚决杜绝散煤燃烧。要严格禁止和严厉打击向清洁供热区域销售原煤及其制品的行为,切断市场供应途径,确保不出现反弹。

  (六)严格审计监督。加强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工程质量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施规范管理,对工程投入资金严格实施跟踪审计。

  (七)加强调度考核。潞华办事处、翟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工程进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要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作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潞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以气代煤” 工作领导组

   

附件

  潞城市冬季清洁取暖“热电联产”

  “以气代煤”工作领导组

  组 长:秦苏良(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大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郭贺红(副市长)

  孙敬明(副市长)

  成 员:原恒伟(市政府办主任)

  杨彦飞(市政府办副主任)

  郭 斌(市发改局局长)

  张国清(市经信局局长)

  高小军(市财政局局长)

  马林举(市环保局局长)

  韩旭军(市住建局局长)

  赵建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晋潞(市审计局局长)

  霍卫斌(市安监局局长)

  王 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秦景岗(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崔海金(潞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原艳飞(翟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组负责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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